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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为鉴,以审促廉!青岛某国有企业杨某某贪污、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


来源: 观海新闻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青岛日报社/观海新闻8月12日讯 城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青岛市某国有企业杨某某贪污、受贿案。区检察院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。该国有企业30余名领导干部到庭旁听庭审。

本案被告人杨某某原系青岛市某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员,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利用管理单位车辆用油、采购消防器材等职务便利,多次贪污、受贿,数额巨大。庭审中,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,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,被告人及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质证、辩护意见。最后陈述阶段,被告人杨某某表示认罪悔罪。

本案属“关键岗位”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例。城阳法院邀请该企业相关领导干部到庭观摩庭审,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,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,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鲜活、生动的廉政教育。旁听人员表示,通过观摩庭审以最直观的方式接受了沉浸式的警示教育,触动很大,企业将以本案为契机,在企业内部开展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,同时针对管车管油、管钱管物等“关键岗位”人员加强内部管理,堵塞监管漏洞,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。

近年来,城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坚持有腐必反、有贪必肃,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依法高效有序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,为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下一步,城阳法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,为人民司法,继续保持对贪污、受贿、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,实现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。同时,贯彻能动司法理念,积极延伸审判职能,加大以案释法、以案明纪、以案示廉工作力度,达到“以案为鉴,以审促廉”的良好效果。(青岛日报/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丰)

责任编辑:程雪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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